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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学位[20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校: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科教兴国战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必须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促进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大批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或称职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或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相应的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

我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经过十年的努力和建设,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初步建立了具有我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探索出比较适合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培养模式,培养了一批合格的专业学位人才。但是,由于我国专业学位教育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专业学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教育规模偏小,优秀教材与案例比较缺乏,师资总体水平有待提高,专业学位与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质量保证措施尚需完善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性

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实践证明,专业学位教育适合我国国情和教育实际,已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因此,做好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来临,社会各行各业的从业标准和知识、技术含量日益提高,对于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在量上和质上都提出了迫切的、更高的要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必须适应这种需要,培养大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种类型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是完善我国高等教育体系、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世界发达国家十分重视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学位种类多样,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规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扩大,一些行业或岗位的从业资格与专业学位、文凭证书衔接紧密。我国高等教育要提高国际竞争力,就必须重视和加强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我国自1981年开始实施学位制度以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在加强学术性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同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

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性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在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有关高等院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把其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住机遇,创造条件,积极促进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统筹规划专业学位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国家统筹规划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研究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律,制定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指导、协调与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活动。对不同专业学位教育进行分类指导。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扩大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数量,调整和优化地区布局;提高专业学位人才在高层次人才中所占比例,不断扩大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规模。

加大为西部地区培养专业学位人才的力度,积极支持西部地区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积极与有关主管部门协调,根据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趋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一定先导性的与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相互衔接的相关政策。

有关高等院校要转变教育观念,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高素质人才培养需要,积极进行学科结构、人才结构及培养模式的调整和优化,探索适合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教学体制和管理模式。

三、深化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

为保证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提高教学水平,必须树立现代教育观念,优化培养过程,探索新型的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不断深化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改革。

改革专业学位招生制度。考试科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培养目标,着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利于选拔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人员。考试方式逐步实行全国联考与学校考核相结合,增加面试在考试中的比重。具备条件时,逐步实行在国家宏观指导下,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招生规模和录取分数线。

优化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课程设计要体现基础性、实践性、选择性及先进性。教学内容要求知识面宽、反映最新学术成果和科技动态、紧密联系实际需要。着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操作能力以及观察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和加强教材建设;引进国外优秀教材和编写国内高水平教材相结合。

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方式要多样化,将课堂讲授与研讨、模拟、案例教学、实践等形式有机结合,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重视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改善和提高教学效果。加强案例教学,重视案例的编写和使用;高水平案例应作为教学研究成果。加强实践环节,创造条件建立较稳定的实践基地,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

正确把握专业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专业学位的论文形式可灵活多样;论文选题应有现实针对性、应用性;论文内容强调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论文要综合反映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调查研究的能力。

提高师资水平。专业学位教育的师资队伍必须以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为主,并要不断提高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教师必须要紧密接触实际,具有实践经验。教师在加强学术研究的同时,必须针对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注重教学方法的研究。培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教师的评聘、培训、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积极吸收实际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人员参与教学活动。

加强管理和服务。加强教学环节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强化培养过程的管理,形成严格的、系统的保证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管理制度。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学生提供学习、实践、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切实加强教学基础设施的建设。

培养方式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

四、充分发挥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

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是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组织,具有对专业学位教育进行研究、指导与协调等职能。充分发挥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既是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需要,也是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需要。

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在专业学位教育标准的制定、教学改革、教材与案例建设、师资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参与评估、开展研究等方面,要积极行使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同时,要建立和规范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

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要有专职人员负责。秘书处所在单位要在工作条件、人员配备、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五、建立和完善专业学位教育评估制度

评估在专业学位教育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保证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提高专业学位教育水平,促进专业学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专业学位教育评估制度。专业学位教育评估制度,必须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针对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有利于科学评价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有利于形成良性的竞争环境,有利于社会的了解和监督,有利于促进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逐步建立教育内部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专业学位教育评估体系。

评估要具有客观性、指导性、权威性;力戒形式主义。

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上在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对于建立既具有我国特色,又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鼓励高等院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如互聘教师、交换学生、召开研讨会等;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教育观念、教学方法、管理模式、教材和案例;创造条件,支持教师到国外进修、学习、研究和访问。

支持高等院校与国外较高水平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国家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保证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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