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北京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示范课程及课程案例库建设”立项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
为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和课程体系建设,提高案例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于2018年启动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建设工作,2021年继续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拟立项建设“北京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示范课程”,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北京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
1、2021年度拟在全校范围内支持建设10门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课程和配套的案例库,通过立项建设的课程和案例库的建设经费为8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
2、案例教学示范课程和案例库建设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申报,范围包括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适合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3、专业学位案例教学示范课程,应使用不少于10个案例进行教学,并形成课程案例库,其中改编、引进或购买的案例可进入案例库,但原创性案例的个数不少于5个;原创性案例的核心素材应该是通过实地调研、访谈得到的第一手材料;
4、案例库中的案例可以为文字版案例,也可以使用多媒体等多样化形式;文字版案例的具体格式,请参考附件1。因不同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案例库的格式有所差异,待正式立项后建设过程中同步跟进。
二、申报条件与基本要求
1、申报立项以专业学位类别为单位,由专业学位类别推荐该类别的课程进行申报;每个专业学位类别可推荐不超过3门课程;
2、项目负责人由院系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和专业学位课程负责人共同担任。
三、申报和批准立项流程
1、各单位组织研讨、确定建设内容和方案后,填写《2021年北京大学专业学位案例教学示范课程和案例库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2),于2021年6月15日前交至新太阳学生中心501,电子版发送至yufei@pku.edu.cn,联系人:于菲,62756860;
2、研究生院对各院系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后,确定立项结果并公布;
3、研究生院于立项后拨付第一笔建设经费4万元,第二年终期考核合格后拨付第二笔4万元。
四、项目评审和结项
1、研究生院将于2022年6月前,通过旁听课程、专家评审、专项考评等形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考核,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进行后续经费支持;
2、研究生院将于2023年6月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终期考核,终期考核时须提交案例库建设成果;
3、如立项建设的课程案例库中的原创性案例被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案例库、国外知名案例库等收录,经申请可获得一定额度的经费补充支持;
4、鼓励课程负责人将案例库中的原创案例投稿到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起的“中国案例研究期刊联盟”所包括的知名学术期刊案例研究专栏;
5、鼓励各专业学位类别在课程案例库建设的基础上,建设院系层面的专业学位案例库,并合作推进跨院系案例库建设。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附件1:案例格式参考
附件2: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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