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进行抽评论文送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本学期抽评论文的评阅工作将继续统一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发的“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进行。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按新平台的要求开展评阅工作。新平台操作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 院系把关确认论文达到送审标准
结合学位办同期发布的《关于加强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质量把关的通知》,院系在抽评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的基础上,对论文是否达到送审标准进行把关评议。达到送审标准的论文可按要求进行下一步的抽评送审,未达到送审标准的论文须由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达到送审标准后,方可进行抽评送审。
二、上传摘要、论文等压缩文件
1.根据教育部平台系统要求,需上传未加密的评阅版论文。加密论文上传到教育部平台后将无法识别。通过北京大学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研)评阅管理→审核论文信息→教育部送审平台版论文下载,可以下载用于平台送审的未加密版本论文。
2.建议先少量上传1-2篇论文材料,确认无误后,根据学生提交论文情况分批上传,务必保证学生提交的论文及时上传,保证评阅进度。
3.从校内系统下载汇总表后,建议不进行编辑直接上传。如确需编辑,请务必仔细核对,保证上传信息的准确性。
4.上传论文之前应确保每篇论文可以打开查看、正确命名,确认使用匿名评审封面的论文是学生本人的论文。汇总表信息应与论文一一对应。
三、送审管理
论文上传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匹配相应的评阅书,对论文状态为【待送审(材料齐全)】的论文:
A.勾选送审:点击【勾选送审】按钮,弹出窗口中选择“自动遴选”或“补充遴选”。
B.批量全部送审:点击【批量全部送审】按钮,弹出窗口中选择“自动遴选”或“补充遴选”。
操作完成后,页面中相关的论文状态均会更新为“已送审”,遴选状态更新为“遴选中”。
四、遴选管理
1.建议送审论文使用“自动遴选”方式,“自动遴选”将送审论文按照中心设置的遴选方案自动遴选专家,此功能可大幅提高专家遴选效率。
注:新平台发出送审邀请后,若专家48小时内不接受送审邀请则系统会自动解除评审关系;自动遴选状态下,系统将自动匹配联系下一位专家。
2.对于自动遴选匹配不到合适专家的论文,可采用“补充遴选”方式。
3.遴选过程中发现错误时的处理办法
(1)遴选前发现信息错误
如果汇总表上传错误,在【送审管理】→【论文管理】路径下将传错的论文信息删除,然后在【文件上传】下重新上传汇总表。
如果附件上传错误,首先在【送审管理】→【论文管理】查看该论文附件信息,然后在【操作】→【附件】下替换论文附件。
(2)遴选后发现信息错误
进入遴选后,论文信息不可修改、删除。进入遴选程序后如发现上传文件错误,马上将“自动遴选”的论文转入“补充遴选”,并将错误情况反馈给学位办。
五、评审管理
(一)论文评审管理
1.在论文评审管理中,可做增评、减评、终止评审操作:
(1)增评:主要包含两种情况
A.评阅意见全部返回后,有1份评阅意见不通过;
B.汇总表提交送审专家数比实际要求送审专家数少。
点击【评审管理→论文评审管理】页面的【功能→增评】按钮,输入增评人数增加评审专家的数量。增评后论文会根据原遴选方式进行遴选,即:原为自动遴选,则自动遴选专家;原为补充遴选,则补充遴选。
(2)减评:如存在匹配不足专家或送审过程发现专家数错误的情况,需要减评。专家未接受的论文变更为补充遴选后点击【评审管理→论文评审管理】页面的【功能→减评】按钮,输入减评人数,可以减少论文评审专家的数量。减少后的评审专家总数不能少于已经建立评审关系的数量。
(3)终止评审:送审过程中发现上传错误的论文,各院系应及时进行终止评审。
2.送审时间大约35-40天
个别论文匹配专家时间较长,请院系及时关注,可以提前终止评阅做减评处理,转由院系自主送审,保证后续流程顺利进行。
3.查看评阅结果
论文提交送审,专家确认接收后,应在12天内反馈博士论文评阅意见。如专家超期1至3天,系统会自动发短信和邮件进行提醒。
评阅意见全部返回且都通过后,可通知学生根据意见修改论文做好答辩准备。
(二)评审关系管理
论文专家评审关系查询。在【评审管理→论文评审管理】页面,查看论文专家的评审关系,并了解评审专家接受确认的情况。点击每篇论文所在行头部的箭头【>】(或者双击该行),可以展开或关闭与该论文建立评审关系的专家信息。
注:各院系务必做好论文评审进度的跟进工作,保证论文送审工作正常开展。
六、汇总抽评论文送审情况
请于11月20日前,填写《抽评博士论文送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五),签字盖章后交至学位办公室(燕园大厦13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kuxwb@pku.edu.cn。
七、其它
1.涉密论文、跨学科论文和英文论文,由院系安排送审,不通过新平台送审。
2.异议:如对返回的评阅意见有异议,可在评阅意见提交后一周内向学位办公室提出,由学位办联系学位中心协助解决。
异议说明:例如专家给出的评阅意见有逻辑缺陷或意见贴错,所谓逻辑缺陷,是指评阅书有显而易见的违和之处,比如:专家不同意答辩,但是在文字意见里表示这是一篇合格的博士论文等。
3.如对新平台反馈的否定评阅意见不认可,院系提交学位分会讨论决定。如经分会讨论结论为不认可平台评阅意见,则由院系安排线下增评。
4.回避评阅专家:如需回避评阅专家,可用以下方式申请回避:
- 使用姓名(张某;李某)
- 使用评审关系编号(20200001;20200002)
- 使用姓名与评审关系编号混合(张某;20200001;李某;20200002)
- 使用ozj+老平台专家编号(ozj10001;ozj10002)。
5.在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抽评的评阅结果:在系统维护专家信息时不录入专家姓名,以“专家一”……“专家五”分别替代五位专家的姓名;其它专家的信息可以不填写,必填项“性别”可以统一选男或女。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位办公室,电话:6275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