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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大学第四届“十佳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北京大学第四届“十佳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北京大学“十佳导师”评选活动始于2013年,每两年举办一次,其在北京大学的师生中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权威性,是北京大学最具特色的学术品牌活动之一。本活动旨在弘扬学术精神,加强学术团队建设,展现各院系优秀导师及其研究团队的风采,扩大优秀团队的影响力,在北京大学内营造出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

北京大学“十佳导师”评选活动是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共同指导下,由北京大学研究生会主办、各院系研究生会协办。本活动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保证评选活动的独立性,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行为。
       现将北京大学第四届“十佳导师”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北京大学所有研究生导师均具有参评资格(前三届“十佳导师”获奖者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机构
       北京大学“十佳导师”评选活动设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审查委员会三个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

组织委员会是本活动的组织、执行机构,负责安排“十佳导师”评选的各项具体活动。

组织委员会由校研究生会组建,并接受监督审查委员会的监督。

(二)评审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负责在本活动的终评环节对参评者进行打分,并指导、监督活动的初评投票环节。评审委员会由组织委员会负责组建并对之进行公示,且需接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评审委员会由教师评审团和学生评审团共同组成。教师评审团由研究生院、校团委等部门推荐有相关经验的专家、老师和往届部分“十佳导师”获奖者组成。“十佳导师”候选人及其科研团队成员不得成为教师评审团成员,与候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也须回避;学生评审团组成方式如下:在校学生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组织委员会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以公开摇号的方式从报名人员中抽取100人组成学生评审团。
       (三)监督审查委员会

监督审查委员会是本活动的监督、异议受理、仲裁机构,负责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异议受理、仲裁。初评结果、终评结果必须交由监督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能生效。若评选过程中产生争议,监督审查委员会有权进行争议的审查、评定和处理。

监督审查委员会由研究生院、校团委、校研会常务代表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组成。

三、组织流程

(一)活动报名

北京大学“十佳导师”评选活动报名采取院(系、所、中心)推荐、学生推荐、导师自荐三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510日至2019516日。

1. 院系推荐:各院(系、所、中心)须推荐本单位一名导师参加评选,推荐导师经民主评议、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院(系、所、中心)填写《院系推荐表》并提交至评审委员会。

2. 学生推荐:学生推荐导师原则上无数量限制,须填写《学生推荐表》并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学生所推荐的导师最终获“十佳导师”荣誉的,由组织委员会给予推荐学生“提名人”奖励。

3. 导师自荐:北京大学所有研究生导师可通过自荐报名参加本评选,须由导师本人填写《导师自荐表》并提交至评审委员会。

推选出的导师应符合以下标准:

1)导师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在其专业领域有较突出的贡献;

2)导师有较高的人格魅力,得到院系广泛好评,注重对研究生的培养和全面指导;

3)导师所带领的科研团队具有奋发向上的精神和团结协作的氛围;

4)导师所带领的科研团队培养出的优秀人才,在所从事行业取得一定成就,并与团队保持一定的联系;

5)导师及导师所带领的科研团队成员成果突出,综合表现优秀,在科学研究、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实习实践等领域有突出的表现。

申报材料提交具体要求:

1)电子版及纸质版推荐表一份(《院系推荐表》、《学生推荐表》、《导师自荐表》择一即可);

2)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一份;

3)其他自愿提交的相关材料;

4《事迹材料》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项:为师理念、师者风采、师门文化、师门硕果、典型案例。《事迹材料》将整理上传于投票系统,供投票人查阅,并提供给终评答辩评审委员会。(附件4为事迹材料申报的模板,文档中的照片请将照片原文件打包与文档一并提交)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201951618点。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pkushijiadaoshi@163.com邮箱;请于2019516日工作时间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会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128)。所有逾期材料将不再接收并视为弃权。

参加评选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申报材料将在评选过程中对全校展示,对于因申报材料内容引发的问题及争议,由该参评人自行负责。

(二)全校初评

       组织委员会进行统筹安排,鼓励各院系研究生会为本院系参评导师进行全校风采展示,可以采取举办学术讲座、师生座谈交流会、科普讲座、科研成长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初评时间为2019516日至522日。

在此期间,组织委员会将组织进行初评投票,采取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两种方式。

1. 网络投票:全体在校生均享有本评选初评环节的线上投票权。初评环节期间可登录校内门户行使投票权,每位在校生可对310位参选导师进行投票,不得对同一参选导师重复投票。

2. 现场投票:组织委员会通过校内通知、bbs等线上渠道发布现场投票报名链接,全体在校生凭学号登录后均可参与报名。组织委员会将于报名链接开启72小时后随机抽取100名现场投票学生并予以公示。取得现场投票资格的学生只能选择一位参评导师进行投票,至多投5票。

初选评分由两部分组成,网络投票结果将以30%比例计入初评总票数,现场投票结果将以70%比例计入初评总票数。

初评总票数=网络投票*30%+现场投票*70%

经初评环节综合评选出的入围参评导师均获得“北京大学人气导师”荣誉称号,获得“人气导师”称号的导师晋级“十佳导师”终评环节。组织委员会负责通知终评入选导师,并告知终评时间和需要准备的参赛资料。

医学部“北京大学人气导师”、“北京大学十佳导师”名额单列,由医学部组织独立评选。

(三)终评答辩

终评答辩原则上须“人气导师”本人到场进行教育经验分享主题演讲,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提前报备可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线上演讲,或以其他经组委会审核同意的方式进行展示。终评环节未按本办法要求参与的,视为放弃参评北京大学“十佳导师”。终评答辩时间为2019528日(暂定)。

所有参加终评环节的“人气导师”演讲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现场打分。评审委员会由教师评审团和学生评审团共同组成,教师评审团和学生评审团的评分结果各以50%的比例计入终评得分。

终评得分=教师评审团平均得分*50%+学生评审团平均得分*50%

根据终评得分,得分最高的10位“人气导师”拟定为第四届北京大学“十佳导师”。

(四)公示及颁奖典礼
       终评结果由组织委员会于校园官网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参照本通知第四部分进行异议处理,公示期满若无异议,组织委员会将向全校公布北京大学“十佳导师”及北京大学“人气导师”最终获选者名单。

十佳导师”的颁奖典礼于最终获奖者名单发布后举行。

 

四、活动说明

1. 北京大学十佳导师评选活动的评价标准并不局限于导师及其所带领团队所取得的学术成就,同时也看重导师在学生的培养教育、团队精神风采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尤其是培养学生模式及师生关系、团队文化建设及团队所培养出的优秀人才等。

2. 在全校投票环节中,组委会力求使全体在校生都能参与到“十佳导师”的评选中。在校生在投票前需仔细浏览各个导师及其科研团队的风采展示材料,网络投票环节中,每位在校生可为310位参选导师进行投票;现场投票环节中,取得投票资格的学生只能选择一位参评导师进行投票,可投15票。这两种投票方式的结合,兼具了公平性和广泛性,保证了投票结果的有效性。

3.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评选活动持有异议,可向评选活动的组织委员会提出异议。持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的公示期内向评选活动的组织委员会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并提供书面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组织委员会在收到异议材料后,将移交至监督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答复。针对争议较大的问题,监督审查委员将上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及北京大学团委,由两单位负责领导作出最终处理意见并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徐  18811398122
                           
  18811413094

       咨询邮箱:pkushijiadaoshi@163.com

 

附件_十佳导师评选活动材料:
1、院系推荐表
2、学生推荐表
3、导师自荐表
4、导师事迹材料模板
5、第四届“十佳导师”评选办法



 

指导单位: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相关附件
  • 院系推荐表
  • 学生推荐表
  • 导师自荐表
  • 导师事迹材料模板
  • 第四届“十佳导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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